申請條件

申請條件因課程而異,以下為主要申請條件概覽,詳情請參閱各課程專頁。

主要申請條件

所有課程的申請者均須符合以下條件:

  • 持有學士學位(申請博士課程者須具備碩士學位);
  • 若於英國以外地區取得學歷,需提供英國國家學歷及學位評估認證中心(ENIC)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Statement of Comparability)
  • 若申請人來自非英語國家,或其學位課程非以英語授課,則須提交英語水平證明。認可之英語考試類型及最低分數要求請參閱此處。博士申請者是否需提交英語水平證明,將由大學根據個別情況酌情決定。

在職要求

「我們深知,在職學習是成為優秀教師的最佳途徑,讓您在課堂中即時實踐所學。」

——巴納比・萊農教授(CBE,大英帝國司令勳章獲得者、教育學院院長)

Prof. Barnaby Lenon CBE, Dean, Faculty of Education

我們的課程專為在職教育工作者設計,使學員能透過實踐深化理論,這正是提升教學技能最有效的方法。

例如:PGCE 及 iQTS 課程要求申請人在修讀期間為在職教師,並符合相關教學時數與班級規模的要求。碩士課程要求申請者於學校或教育機構任職,適用範圍較為廣泛。博士課程則要求申請者具備至少三年教育領域工作經驗。


請於各課程專頁查閱詳細申請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