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申請條件
所有課程的申請者均須符合以下條件:
- 持有學士學位(申請博士課程者須具備碩士學位);
- 若於英國以外地區取得學歷,需提供英國國家學歷及學位評估認證中心(ENIC)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Statement of Comparability);
- 若申請人來自非英語國家,或其學位課程非以英語授課,則須提交英語水平證明。認可之英語考試類型及最低分數要求請參閱此處。博士申請者是否需提交英語水平證明,將由大學根據個別情況酌情決定。
在職要求
「我們深知,在職學習是成為優秀教師的最佳途徑,讓您在課堂中即時實踐所學。」
——巴納比・萊農教授(CBE,大英帝國司令勳章獲得者、教育學院院長)
Prof. Barnaby Lenon CBE, Dean, Faculty of Education
我們的課程面向教育工作者,讓學員能透過即時實踐鞏固所學,這正是提升教學技能最有效的方式。
基於不同的課程,我們對申請者的工作經歷要求不同,例如:PGCE 和 iQTS 課程要求申請人在學習期間為在職教師,並滿足教學時長、班級規模等附加要求。對於碩士課程,您需要正在學校或教育相關機構工作,或者具備在學校工作的經歷。只要您的職位能夠為您提供完成學位論文研究所需的充足條件與資源,您即具備申請資格。博士課程要求申請人至少擁有 3 年教育領域的工作經驗。
請於各課程專頁查閱詳細申請條件。